NPO媒體宣傳策略(五) 形容與具體

在新聞稿的寫作中,可以具體就盡量具體,或者用具體的方式來形容。
目的是讓一般人可以很快地得知重要的訊息,
例如說到高度,除了實際數字,可能就會說是某建築物或山的幾倍高。
目的是要人可以在事實之外,可以更有感觸。
說到面積,也常見使用大家熟知的公園、湖泊的方式來比喻。

在沒有智慧型手機傳照片的年代,我曾經採訪過關於一則關於環保的新聞,淡水河上一大片魚屍曝曬,
打電話回報新聞部,主管問我魚屍面積有多大。
遇到這種情形該怎樣描述呢?

當時我說,面積大概可停20輛公車,而且有好幾個區域,一眼望去魚肚白銀光閃閃。
畫面驚人原因不明,當下主管,就要我去找出背後原因,追蹤報導。


具體的形容,有助於與媒體溝通。

另外,盡量用一般人可以理解的文字提供新聞資料稿件,由於新聞的寫作內容,通常是給一般人看的。
在用字上盡量讓大家都可以讀懂,若遇到少見的專有名詞,也需要稍加闡釋。
若是用大量的專有名詞,會降低記者的理解速度,他們必須要進行更多的調查,才能去判別這跟閱聽眾到底有無關係。

最後,
建議提供的新聞資料,可以有兩種版本,
一種版本是較為客觀,用媒體常用的呈現格式撰寫,方便讓媒體可以稍加修改即可使用刊登。
另一種是有較多自己單位的觀點及論述,可作為相關補充資料。

文/石宗仁 TJ 刊於 萬海航運慈善基金會78期《停泊棧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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